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19年1月1日以来多缴税费款(以下简称退税)。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多缴税费采取了多项措施办理退库,但因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留存信息不完整,仍有部分多缴税费无法退还。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地址:安庆市中兴大街135号)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若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办理退税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人:朱乐乐,联系方式: 0556-5358020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