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 09- 03   11 : 22 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项目编号:202007-AHSW-XXHSB(招标文件编号:202007-AHSW-XXHSB)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2号楼318室

中标(成交)金额:302.5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分布式系统节点服务器、集中存储

H3C

UIS-CELL-3030-G3、CF8840

4、1

120000、11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 杰、孟凡纬、李善寿、张大鹏、张志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832670。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投标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其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51-6283267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551-6283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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