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布5个税务领域诚信建设案例系列3
发布时间 : 2020- 09- 20   09 : 2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案例3出口骗税遭惩戒 贷款被拒悔不已

  

  近日, 宁波某食品有限公司接到来自合作银行的电话:“你们这次的贷款没批下来”。听到这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某一下子懵了,公司一向还贷准时,这是为什么呢?她立即赶到银行了解原因,被告知,通过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到该公司被列入了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无法继续向其提供贷款。

  

  叶某的公司成立于1998年。20多年来,她在商海中历经风浪,艰苦创业,把公司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当地有名的重点企业,本人也因此获得了优秀企业家等诸多荣誉。然而因交友不慎,叶某的公司在一伙不法分子的诱骗下通过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千万元,被税务和公安部门联合立案查处,企业补缴了税款并被停止出口退税三年。

  

  叶某以为在案件查处结束后便可以“重整旗鼓”,但她没想到企业不仅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布,而且被推送给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件件使叶某“寸步难行”的事接踵而来,纳税信用等级被直接判为D级,企业面临更加严格的税务管理……因长期拖欠税款,叶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出入境管理部门阻止出境。公司的经营陷入了困境,叶某本想着从银行贷款解燃眉之急,却又被银行拒贷。一桩桩一件件的“信用受限”,使叶某的“东山再起”之路步履维艰。她更不禁想到前段时间接到的某协会通知,自己原来兼任的职务也已经由他人取代……叶某无比懊悔当初听信了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以为不用费力就能得到利益回报,更懊悔受一点蝇头小利的诱惑就毁掉了辛苦打拼积攒出来的信誉。

  

  悔恨不已的叶某来到了税务稽查部门咨询,接待她的稽查干部向她详细解释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等相关制度办法。叶某深受触动,感慨自己以前只顾挣钱,吃了“法盲”的亏,表示今后一定要牢记教训,把心思放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正道上,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一切从头开始,誓要把失去的信誉重新赢回来。  

  

点评: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者只顾一时利益,参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触犯刑法及税收法律,即使接受刑事处罚、及时补缴税款也难以将涉税违法影响“一笔勾销”。一旦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跨部门的联合惩戒会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纳税人要算好这笔账,在经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理念,警钟长鸣,切莫心存侥幸,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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