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开展税务检查,经检查确认以下纳税人走逃(失联),现予以公告:
纳税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六安市瑞宝皮革销售有限公司 | 34240139425300X |
六安市皋宏商贸有限公司 | 91341502MA2MUKFJXW |
安徽霍山泰宏商贸有限公司 | 91341525MA2RN9C873 |
六安自然堂花茶有限公司 | 91341500MA2MW2NP13 |
安徽霍山博实电器有限公司 | 91341525MA2RN11H9A |
安徽霍山臣辛建材有限公司 | 91341525MA2RN9ED0X |
六安永利花茶颗粒制品有限公司 | 91341500MA2MXNN858 |
以上纳税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局联系,逾期未联系且不履行税收义务的,我局将按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六安市人民东路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联系电话:0564-3279983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