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关于对征管职责进行部分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 08- 27   16 : 14 来源 : 歙县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进一步厘清税收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服务质效,我局对税源管理部门的征管职责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建筑业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事项由税源管理股调整为徽城税务分局负责;

二、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房地产业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事项由税源管理股调整为各属地税务分局负责;

三、各税源管理税务分局联系地址及电话:

1.开发区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559-6512956

办公地址: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楼

2.徽城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559-6513521

办公地址:歙县徽城镇平安路36号

3.桂林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559-6525209

办公地址: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楼

4.郑村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559-6511802

办公地址:歙县郑村镇政府内

5.富堨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559-6511821

办公地址:歙县富堨镇政府内

6.深渡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559-6812118

办公地址:歙县深渡镇

7.王村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559-6683350

办公地址:歙县王村镇王村

四、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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