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安徽:税收服务长三角发展大局
发布时间 : 2020- 08- 18   16 : 13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两项新政让税收执法更具温情,让市场主体获益。这是记者在安徽采访多位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干部后的总体感受。

        安徽东至香隅化工园公用码头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洪涛“幸运”地第一时间享受到了“首违不罚”的待遇。近期由于汛情影响,公司办公区被洪水淹没,未来得及转移的发票存根被洪水泡烂了。在税务部门告知依法对其进行“首违不罚”处理时,洪涛感叹:“这个政策来得太及时了,不然我们就要因非故意过错而受罚了。”

      “如果当时有这个政策,我们就免于处罚了。”东至县祥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胡东婷得知“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实施,心生遗憾。去年4月,她因疏忽纳税申报晚了4天,被处以200元罚款。“200元罚款不算啥,但影响了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影响了我们向银行贷款的额度,现在这种影响就能避免了,‘首违不罚’给企业提供了一次改错的机会。”胡东婷说。

       “许多轻微税务违法行为,是企业不完全了解政策或疏忽等非故意因素造成的。对于此类行为,适当地不予处罚,较为宽容地进行引导,有助于减少此类轻微违法行为的发生。”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晓勇对记者说。

      “处罚从1万元变成了不到1000元,降低了处罚基准,营造了更宽松的发展环境。”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寨西华大酒店负责人汪书乐向记者道出心声。近期,汪书乐不小心遗失了46份10万元版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新实行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西华大酒店被罚款金额不到原来的1/10。“感谢税务部门的人性化执法,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汪书乐说。

         在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剡看来,长三角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标准统一,解决了该区域内“同事不同罚”的问题,有利于集团内部涉税事务标准化管理,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该公司在长三角区域有100多家子公司。

       “长三角一体化是大局所需,两项处罚新政是税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黄山市税务局法制科专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胡宏认为,这两项新政除了给企业纠错机会外,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市场主体在区域内建立统一的税务认同感。

       “一体化首先就是标准化,欧洲标准化是个有益参照。”安徽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说,沪苏浙皖四省市以占全国1/26的地域面积、1/6的常住人口,创造了占全国近1/4的经济总量。施行“首违不罚”清单和统一裁量基准制度,正是税务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步骤,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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