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召开的全县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以及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单(2020年82号)要求,为切实抓好全县税务系统的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县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护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护指南》(见附件),请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并自觉遵守。
附件1.20200812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护管理制度.doc
2.20200812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护指南.doc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