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存量房交易基础数据采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 07- 29   11 : 31 来源 : 淮北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项目名称

淮北市税务局存量房交易基础数据采集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预算:40万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三)服务内容

采集淮北存量房交易基础数据。涉及的各类指标数据根据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技术规范》DB34/T1555-2011进行采集。采集范围包括濉溪县、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淮北市经济开发区

(四)服务要求

1.住宅类存量房同一个小区同一类型的存量房采集不少于5条可比实;非住宅类不少于3条可比实

住宅类存量房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应在近1年以内,对于交易不活跃地区的可比实例可向近2年内延伸,延伸后可比实例仍达不到采集量要求的,可采取适当方法予以估价。

住宅类存量房对应的小区内的非住宅类存量房商业评估区位划分的小分区工业及仓储存量房采集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应在近1年以内对于交易不活跃地区的可比实例可向以前延伸。延伸后可比实例仍达不到采集量要求的,可采取适当方法予以估价。

2.非住宅类存量房主要包括但不限小区门面房、商业综合体、商业街、普通街道沿街门面房、写字楼等办公类用房、文化娱乐业、旅游业用房、公寓(需要税务部门具体确定是否按非住宅类)、车库(车位)、地下室、工业及仓储用房、土地以及其他用途等各种非住宅类存量房类型。

3、需要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片区、分区、地址、房屋类型、总层数、所在层数、建筑结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临街状况、路线、门面进深、交易日期、交易单价数据采集具体格式由税务部门按照存量房评估系统数据要求确定。

4、存量房评估区位划分由行政区域、片区、分区组成,每个片区可划分为若干个分区,根据存量房的不同类型适用不同的分区划分,分区划分一般应以小区、道路、区界、河流等划分并考虑楼层、地上路段繁华程度等因素

 5、可比实例是指交易实例中房地产状况与房地产估价对象的状况相同或者相当、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接近、交易类型与估价目的吻合、成交价格为正常市场价格或者能修正为正常市场的交易价格的交易实例。可比实例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市场法。

(五)质量要求

1.可比实例在区位上应与估价对象处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可比实例应在同一分区,如同一分区缺乏符合要求的可比实例,可在同一片区内选择。

2.可比实例在用途上应与估价对象的用途相同。

3.可比实例在规模上应与估价对象、标准存量房的规模相当。

4.可比实例在建筑结构上应与标准存量房的建筑结构相同。

5.可比实例在装修档次上应与标准存量房的装修档次相当。

6.可比实例在权利上应与估价对象的权利性质相同。应为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

7.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或租金应尽量为正常市场价格或租金。

8.供应商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数据采集,或审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差错,采购方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视严重程度扣减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直至终止委托关系。

时间要求及维护期

接采购人采集通知后50日内完成数据采集并出具采集报告,采集数据应涵盖2020年7月31日前淮北区范围内已建成存量房信息。完成后由税务部门组织评审,供应商根据评审意见,5日内修正完毕。在试运行和后期运行过程中,属于数据采集问题的,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维护期为存量房申报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正式运行后一年。维护期内发现根据可比实例评估与实际价格相差较大情况,需要更正维护;一年内有新增小区的,需要补充采集。

采集说明

1.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支付采购总额的30%;完成全部采集信息录入后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采购总额的90%,系统数据上线后供应商对采集数据不合理的地方及时补充、完善。系统数据上线运行满1年并完成采购方的维护要求后一次性支付剩余10%

  2.供应商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全部采集信息录入或验收不合格,则采购方不予支付剩余采购总额的70%,并视情节追回已支付的30%合同金额。

 3.采集表样见附件:

1)存量住宅用房区位划分数据采集模板

2)存量住宅用房可比实例数据采集模板

3)存量商业用房区位划分数据采集模板

4)存量商业用房可比实例数据采集模板

  若有变动依照采购人要求采集。

 

报价资格要求及需提供响应资料

(一)报价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有效期内的叁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代理方式投标(磋商);

(二)需提供报价资料

报价书应装订成册,密封报送,需提供响应文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4)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复印件)。

5)其他相关资料。

6)报价单

五、递交投标文件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4日上午 8:30以前在淮北市税务局十楼采购办公室(财务科1011室,淮北市梅苑路4号)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李强(业务答疑需求)  联系电话:0561-2329236 13014046216

  李勇(采购报名) 联系电话:0561-2329189 13909614994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9 时整

开标地点:淮北市税务局十楼会议室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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