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繁荣先进税务文化,激发广大税务文学文艺爱好者的创作热情,税务总局近期编辑出版了《税收文学》。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文学》等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税务文学文艺创作队伍,推动税收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局通知要求,现就税务系统文学文艺人才摸底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税务系统文学文艺人才是指在文学创作、摄影、书画等领域有一定专长,热爱税务文化事业,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税务干部:
(一)在省级(含)以上文联及各类文艺协会、学会、研究会等正规组织任职或为会员的。如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作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以及其他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相关协会会员;
(二)在各类国家级文艺评奖活动中获奖,或在各类省部级文艺评奖活动中获奖的;艺术作品社会反响较好的,如绘画、摄影等作品已进行展览并获得好评等。
二、统计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文学文艺人才信息收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讲解,营造各级税务部门深挖人才、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统筹指导工作,确保收集信息真实准确。
(二)请各单位按要求统计符合条件的税务文学文艺人才并填写《税务文学文艺人才个人情况表》(附件,表中相片由县局办公室统一添加),最迟于7月17日上午10点前,把电子档通过RTX报送给县局办公室黄瑶。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