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通报表彰了“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其中,芜湖市税务系统共有8家单位获此荣誉称号,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镜湖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弋江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鸠江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三山区税务局。
近年来,芜湖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芜湖市税务系统实际,高度重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着力将文明创建融入各项实际工作之中,调动各基层单位争创积极性,在抓好组织收入、服务经济发展、加强队伍管理、提升公众形象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文明创建与税收工作互融共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