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6〕1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第二批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推荐工作通知》(税总办函〔2019〕342号)要求,经各地税务局申报推荐,国家税务总局和司法部相关司局及专家评审,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部审定,拟命名徽州税文化博物馆等10个税收普法基地为第二批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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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批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2日
第二批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序号 | 推荐单位 | 申报单位 | 基地名称 |
1 | 安徽省税务局 | 黄山市税务局 | 徽州税文化博物馆 |
2 | 江西省税务局 | 瑞金市税务局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旧址 |
3 | 北京市税务局 | 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 | 北京市密云区少年税校 |
4 | 江苏省税务局 | 常熟市税务局 | 常熟市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
5 | 浙江省税务局 | 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 | 绍兴市柯桥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
6 | 福建省税务局 | 漳浦县税务局 | 漳浦OTO税收主题公园 |
7 | 山西省税务局 | 沁水县税务局 | 山西省沁水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 |
8 | 陕西省税务局 | 富平县税务局 | 陕西省富平税收普法示范基地 |
9 | 天津市税务局 | 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 |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动漫园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
10 |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 宁夏税务文化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