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000002986061N/2020-00646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0-06-24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0年-2022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
废止时间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0年-2022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F2020-14-058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51-62838109、0551-62831634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6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0年-2022年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2006/t20200615_1447406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安徽普通发票印制质量规范4.普通发票的规格及字体要求”中:
“4.1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规格180mm×76mm,两联),内框尺寸150mm×38mm,票头字体为17.5磅方正仿宋体,副券票头字体为12磅方正仿宋体,“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字体为9磅楷体,“副券撕下无效”字体为10磅华文楷体,“结算凭证”字体为12磅楷体,“皖税票通〔XXXX〕XX号”字体为9.497磅楷体,脚码字体为7磅方正楷体,“#”为5磅。无色荧光(安徽税务 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更正为:4.1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规格180mm×76mm,两联),内框尺寸150mm×38mm,票头字体为17.5磅方正仿宋体,副券票头字体为12磅方正仿宋体,“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字体为9磅楷体,“副券撕下无效”字体为10磅华文楷体,“结算凭证”字体为12磅楷体,脚码字体为7磅方正楷体,“#”为5磅。无色荧光(安徽税务 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安徽普通发票印制质量规范4.普通发票的规格及字体要求”中:
“4.7通用卷式发票,规格57mm×127mm;票头字体为11.407磅,方正仿宋_GBK;“皖税票通〔XXXX〕XX号”字体为8磅,楷体_GB2312;“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字体为9.774磅,楷体_GB2312;“除客户名称外手写无效”字体为7.255磅,楷体_GB2312;脚码字体为6磅,方正楷体_GBK;无色荧光(安徽税务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更正为:4.7通用卷式发票,规格57mm×127mm;票头字体为11.407磅,方正仿宋_GBK;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字体为9.774磅,楷体_GB2312;“除客户名称外手写无效”字体为7.255磅,楷体_GB2312;脚码字体为6磅,方正楷体_GBK;无色荧光(安徽税务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安徽普通发票印制质量规范4.普通发票的规格及字体要求”中:
“4.8通用卷式发票,规格76mm×127mm;票头字体为11.407磅,方正仿宋_GBK;““皖税票通〔XXXX〕XX号”字体为9.497磅,楷体_GB2312;“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字体为9.774磅,楷体_GB2312;“除客户名称外手写无效”字体为7.255磅,楷体_GB2312;脚码字体为6磅,方正楷体_GBK;无色荧光(安徽税务 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更正为:4.8通用卷式发票,规格76mm×127mm;票头字体为11.407磅,方正仿宋_GBK;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字体为9.774磅,楷体_GB2312;“除客户名称外手写无效”字体为7.255磅,楷体_GB2312;脚码字体为6磅,方正楷体_GBK;无色荧光(安徽税务 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安徽普通发票印制质量规范4.普通发票的规格及字体要求”中:
“4.9通用卷式发票,规格82mm×127mm;票头字体为13磅,方正仿宋_GBK;“皖税票通〔XXXX〕XX号”字体为9.497磅,楷体_GB2312;“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字体为9.774磅,楷体_GB2312;“除客户名称外手写无效”字体为7.255磅,楷体_GB2312;脚码字体为6磅,方正楷体_GBK;无色荧光(安徽税务 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更正为:4.9通用卷式发票,规格82mm×127mm;票头字体为13磅,方正仿宋_GBK;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字体为9.774磅,楷体_GB2312;“除客户名称外手写无效”字体为7.255磅,楷体_GB2312;脚码字体为6磅,方正楷体_GBK;无色荧光(安徽税务 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安徽普通发票印制质量规范4.普通发票的规格及字体要求”中:
“4.10通用卷式发票,规格76mm×177mm;票头字体为11.406磅,方正仿宋_GBK;“皖税票通〔XXXX〕XX号”字体为9.497磅,楷体_GB2312;“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字体为9.774磅,楷体_GB2312;“除客户名称外手写无效”字体为7.255磅,楷体_GB2312;脚码字体为6磅,方正楷体_GBK;无色荧光(安徽税务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更正为:4.10通用卷式发票,规格76mm×177mm;票头字体为11.406磅,方正仿宋_GBK;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字体为9.774磅,楷体_GB2312;“除客户名称外手写无效”字体为7.255磅,楷体_GB2312;脚码字体为6磅,方正楷体_GBK;无色荧光(安徽税务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安徽普通发票印制质量规范4.普通发票的规格及字体要求”中:
“4.11通用卷式发票,规格44mm×127mm;票头字体为11.407磅方正仿宋体;“皖税票通〔XXXX〕XX号”字体为9.497磅,楷体_GB2312;“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字体为9.774磅,楷体_GB2312;“除客户名称外手写无效”字体为7.255磅,楷体_GB2312;脚码字体为6磅,方正楷体_GBK;无色荧光(安徽税务 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更正为:4.11通用卷式发票,规格44mm×127mm;票头字体为11.407磅方正仿宋体;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客户名称”字体为9.774磅,楷体_GB2312;“除客户名称外手写无效”字体为7.255磅,楷体_GB2312;脚码字体为6磅,方正楷体_GBK;无色荧光(安徽税务 XX印务)字体为12.599磅,黑体;黑块大小为11mm×5mm。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安徽普通发票印制质量规范7.发票背面印制《公众防伪鉴别须知》要求”中:
“
公众防伪鉴别须知 1.安徽省通用手工发票、安徽省通用机打发票、安徽省通用定额发票常温时有红色温变图案,升温至40度后变为无色,降温后又恢复为红色。 2.安徽省通用手工发票、安徽省通用机打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以及安徽省通用定额发票的发票联左、右两侧中间位置印制“安徽税务、XX印务”(对应不同发票印制厂家)标记,在荧光灯下可显示出亮红色字样。 3.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如果需要鉴定发票真伪,可至税务机关进行真伪鉴定。消费者也可拨打12366及时便捷查询发票真伪情况。 |
”
更正为:
公众防伪鉴别须知 1.安徽省通用手工发票、安徽省通用机打发票(折叠票)、安徽省通用定额发票的纸张加入彩色荧光纤维细丝,发票在紫外线照射下可见不规则的带有荧光显示的线段,在常温光线下,呈无规则的彩色纤维细丝。 2.安徽省通用手工发票、安徽省通用机打发票(折叠票)、安徽省通用定额发票常温时有红色温变图案,升温至40度后变为无色,降温后又恢复为红色。 3.安徽省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安徽省通用机打发票(折叠式)发票联和抵扣联以及安徽省通用定额发票的发票联左、右两侧中间位置印制“安徽税务、XX印务”标记,在荧光灯下可显示出亮红色字样。 4.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如果需要鉴定发票真伪,可至税务机关或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发票真伪情况。 |
”
(八)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节 样品3.投标样品制作技术(1)投标样品的基本技术要求”中:
“1)通用手工发票,规格190mm×105mm(其中内框尺寸160mm×51mm),票头字体为17.5磅方正仿宋体,“皖税(XX)印字第XX号”字体为9.497磅,楷体_GB2312 ,“发票联”字体为17.5磅方正黑体,票面上其他字体为10磅方正楷体(其中:脚码为8磅,“#”为5磅)。“存根联”、“记账联”字体与“发票联”字体一致。”
更正为“1)通用手工发票,规格190mm×105mm(其中内框尺寸160mm×51mm),票头字体为17.5磅方正仿宋体, “发票联”字体为17.5磅方正黑体,票面上其他字体为10磅方正楷体(其中:脚码为8磅)。“存根联”、“记账联”字体与“发票联”字体一致。”
(九)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节 样品3.投标样品制作技术(1)投标样品的基本技术要求”中:
“2)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规格190mm×101.6mm(其中内框尺寸150mm×57mm),票头字体为17.5磅方正仿宋体,“发票联”字体为17.5磅方正黑体,票面上其他字体为10磅方正楷体(其中:脚码为7磅,“#”为5磅), “手开无效”为7.5磅方正黑体。“存根联”、“记账联”、“抵扣联”字体与“发票联”字体一致。”
更正为“2)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规格190mm×101.6mm(其中内框尺寸150mm×57mm),票头字体为17.5磅方正仿宋体,“发票联”字体为17.5磅方正黑体,票面上其他字体为10磅方正楷体(其中:脚码为8磅,号码为5磅), “手开无效”为7.5磅方正黑体。“存根联”、“记账联”字体与“发票联”字体一致。”
(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节 样品3.投标样品制作技术(1)投标样品的基本技术要求”中:
“3)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规格180mm×76mm(其中内框尺寸150mm×38mm),票头字体为17.5磅方正仿宋体,副券票头字体为12磅方正仿宋体,“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字体为9磅楷体,“副券撕下无效”字体为10磅华文楷体,“结算凭证”字体为12磅楷体,“皖税(XX)印字第(XX)号”字体为9.497磅楷体,脚码字体为7磅方正楷体,“#”为5磅。”
更正为:“3)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规格180mm×76mm(其中内框尺寸150mm×30mm),票头字体为17.5磅方正仿宋体,副券票头字体为12磅方正仿宋体,“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字体为9磅楷体,脚码字体为7磅方正楷体。”
(十一)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节 样品3.投标样品制作技术(1)投标样品的基本技术要求”中:
“6)通用定额发票,规格175mm×77mm;存根联票头字体为12磅方正仿宋体,“皖税(XX)印字第XX号”字体为9.497磅,楷体_GB2312;“存根联”字体为14磅方正黑体,票面上其他字体为9磅方正楷体,“金额”字体为16磅方正黑体,脚码字体为7磅方正楷体,“#”为5磅;发票联票头字体为17.5磅方正仿宋体,“发票联”字体为16磅方正黑体,票面上其他字体为9磅方正楷体,“金额”字体为18磅方正黑体,脚码字体为7磅方正楷体,“#”为5磅;”
更正为:“6)通用定额发票,规格175mm×77mm;存根联票头字体为12磅方正仿宋体;“存根联”字体为14磅方正黑体,票面上其他字体为9磅方正楷体,“金额”字体为16磅方正黑体,脚码字体为7磅方正楷体;发票联票头字体为17.5磅方正仿宋体,“发票联”字体为16磅方正黑体,票面上其他字体为9磅方正楷体,“金额”字体为18磅方正黑体,脚码字体为7磅方正楷体;”
(十二)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节 样品4.投标样品的测评标准”中:
“(5)投标样品的温变防伪标识须具有专业识别防伪特征,须达到印刷尺寸(0.8CM×0.8CM)准确、温变效果明显(在摄氏40度以上检测变为无色、变色后无明显其它痕迹)用仪器能够检测出防伪光点的要求。温变防伪标识清晰度及观感不足的、印刷尺寸不标准的、温变后有明显其它痕迹的、用仪器检测不出防伪光点的、印刷位置不准确的,评标专家在现场测评中直接扣分或逐项酌情扣分。”
更正为:“(5)投标样品的温变防伪标识须具有专业识别防伪特征,温变效果明显(在摄氏40度以上检测变为无色、变色后无明显其它痕迹)用仪器能够检测出防伪光点的要求。温变防伪标识清晰度及观感不足的、印刷尺寸不标准的、温变后有明显其它痕迹的、用仪器检测不出防伪光点的、印刷位置不准确的,评标专家在现场测评中直接扣分或逐项酌情扣分。”
(十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 评标办法”详细评分表中:
“运输交付:2.根据运输能力进行打分。有1辆自有全封闭箱式专用货车得2分,每增加一辆得0.5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照片和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澄清为:“根据运输能力进行打分。有1辆自有运输车辆得2分,每增加一辆得0.5分,本项满分4分。运输车辆包括:厢式货车、封闭货车、面包车和商务车(面包车和商务车要求7座(含)以上,并满足发票运输要求。(提供照片和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十四)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五开标室。”
更正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三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33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先生、徐先生;0551-62838109、0551-6283163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钱佩伦,王思棋;0551-62220115,0551-62220048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