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肖廷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705MA2TWDGT66):
现对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铜税稽一检通一〔2020〕16号),本《税务检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5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黄业虎、杨启云等人,自对你(单位)至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二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