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 05- 12   09 : 30 来源 : 歙县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局属各单位:

近期省局监测到部分县区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内容维护,请大家对照以下要求配合县局办公室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

一、非正常户公告

每月发布一次(征管股及时提供,如当月无内容,请在月末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内容填无)。

二、欠税公告

每季发布一次(征管股及时提供,如当季无内容,请在季末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内容填无)。

三、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有新公示时7工作日内更新(法制股及时提供,并将电子版放入“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归集”文件夹内,并电话告知一下。路径为FTP:/004办公室/洪昭宾/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归集)。

四、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

有新公示时7工作日内更新。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对象:一般行政处罚的企事单位;公示内容: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等。

请各分局按以上行政处罚公示要求报县局办公室,放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归集”文件夹内,并电话告知一下。路径为FTP:/004办公室/洪昭宾/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归集。

其余目录内容在有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其中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和委托代征公告由征管股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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