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由于部分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日期早于出台日期,从而产生政策追溯性多缴税费。为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切身利益,税务部门对多缴税金采取了多项措施办理退库,但因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留存信息不完整,仍有部分多缴税费无法退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多缴税费退库工作的通知》(皖税减税办便函〔2019〕28号)要求,现将截止到2020年5月11日将无法办理退库的企业及自然人信息再次公告如下。纳税人、缴费人在查阅所列附件后,如发现存在无法退还信息的,可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联系人:赵秋兰,联系电话:0561-4686511),以便尽快办理退还。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