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优惠政策,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已将征缴计划传递并导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部分2月份未征收入库社保费参保单位以及3月份各参保单位已可正常申报缴费,请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及时完成申报缴费。
特别提醒:第一,各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前,请认真核查本单位征缴计划数据是否准确,重点核实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是否准确;第二,各参保单位请核实本单位2月份的社保费是否申报缴费,尤其是代扣代缴职工个人部分,若未申报缴费的请在本月完成;第三,因人社系统升级改造,部分2月份未征收入库社保费参保单位的征缴计划未传递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若你企业2月份社保费未申报缴费且企业在电子税务局中未查询到相关征缴计划,请前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处理;第四,省税务局已将2月份申报缴费期延长与3月份同步,2月份未征收入库社保费参保单位在3月份申报缴费期前,无需担心滞纳金问题;第五,各参保单位在核查时发现疑问,请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或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