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歙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协调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相关文件,听取县税务局关于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我县划转相关工作及实施细则,统筹部署划转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全县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讲政治、顾大局,紧抓时间节点、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确保四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进行。二要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交接范围按期完成数据资料、费源清册、政策文件等的交接,按照先清理,后移交的步骤,特别是要做好现存财政非税票据的交接核销工作。原执收单位要做好业务指导,税务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按部就班推进划转工作,合力提升征缴质量。三要加强沟通,高效衔接。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立足于“便民、高效”的原则,采取联合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等方式,推动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不得增加缴费人负担。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交流划转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对缴费人咨询较多、反映集中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响应,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寻求上级部门指导。
会议强调,此次划转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配合,倒排工期,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划转工作平稳落地。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人行歙县支行分管负责同志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还代表本单位就划转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张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