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黟税 税告 〔2020〕 6 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
2020年 12月 29日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文书字轨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自然人
委托代征范围
代征期限起
代征期限止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计税依据及税率
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1
黟税 委 〔2019〕 120005 号
黄山市车世界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黟县分公司
18055949450
周旭东
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与碧山路交叉口西北50m
二手汽车、摩托车销售
2019-03-08
2022-02-28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交易价格/(1+3%)*2%或交易价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税额5%,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税额2%,个人所得税 代开发票金额1%
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29日
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