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20年1月1日以来多缴税费款(以下简称退税)。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多缴税费采取了多项措施办理退库,但因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留存信息不完整,仍有部分多缴税费无法退还。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地址:安庆市中兴大街135号)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若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办理退税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人:丁士胜,联系方式: 0556-5358020
特此通告。
安庆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税收优惠应退未退(无法办理退库)台账(截至9月30号).xls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