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 : 2020- 11- 13   16 : 49 来源 : 滁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您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开通职工医保每月缴费信息短信提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是根据人社部门核定并传递的应缴费金额(计划)向参保企业进行征收。人社部门向税务部门传递的缴费计划中只有汇总金额,没有具体到每位参保职工个人的明细数据,因此,税务部门不具备向缴费职工提供缴费短信提醒条件。人社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每月根据税务部门反馈的已征缴数据进行记账后形成明个人细缴费数据。

二、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已开通社保线上查询功能,职工个人可下载皖事通手机APP,在“社会保障”菜单可进行社保查询,获取个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账户余额。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税费征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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