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28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为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优惠政策,现将我局截止2020年9月30日尚未办理多缴税款退库的纳税人名单予以通告,如果您在名单内,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局申报办理退库(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翔,电话8533501)。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