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樾森木材加工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税务文书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请至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
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机关联系人:陆薇、罗超
联系电话:0564-3342516
联系地址:六安市人民东路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10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编号 |
1 | 金寨县樾森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 91341524MA2TH2777G | 朱明 | 六税二稽强催〔2020〕22号 |
2 | 金寨枔枔木业有限公司 | 91341524MA2TJ1W15U | 石志兵 | 六税二稽强催〔2020〕21号 |
3 | 金寨栙霖木业有限公司 | 91341524MA2THTAK68 | 张峰 | 六税二稽强催〔2020〕20号 |
送达人:陆薇、罗超 联系电话:0564-3342516 填发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