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和《关于开展全省“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4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蚌埠市“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关于“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抽查结果 | ||||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企业名称 | 抽查结果 | 备注 |
1 | 91340322744865605W | 安徽五河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自查不予立案 | |
2 | 91340300566359389N | 安徽清大德人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自查不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