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繁昌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繁昌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税务门户网站(http://anhui.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繁昌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繁阳大道32号,邮编:241200,电话:0553-791596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繁昌县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10条,包括机构设置、税收法规政策、税收工作动态、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新闻发布等栏目内容。部门设置及信息发布紧紧围绕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方面,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围绕税务机关自身事项推进公开。进一步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和工作职责。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投诉举报及政务公开电话等有关信息并做到动态更新,方便纳税人查询。设置领导专栏发布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
二是围绕纳税人强化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关切。围绕2019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切实做到及时更新,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预期。
三是稳妥公开财政和招标采购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度公开经批准的繁昌县税务局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公开。
四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配合芜湖是税务局加强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建设,组建新媒体创作团队,通过图解、短视频、视频等更为生动的形式,拓宽政务公开受众范围。全年创作稿件30余期,在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稿件8篇次,在芜湖税务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稿件16篇次等。主动加强与市税务局相关部门联系,构建上下联动的新媒体互动格局,将重要税收政策及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及时对外发布。
五是推进其他政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在网站发布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按年度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方便公众查阅。加强在市税务局网站、县政府网站、繁昌新闻网、繁昌先锋网等媒体上的公务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利用减税降费包保宣传、培训辅导、兴税讲堂授课、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等形式,不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的影响力逐步扩大。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设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
三是打造税务特色栏目。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设立“减税降费”专题,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助力全县经济社会有序发展。2019年,繁昌县税务局收到1条政务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机制制度建设,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在全县税务工作会议、局务会议及各类教育培训上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强调和培训,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机关各内设机构设立了兼职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发布、公开内容的审查等工作,营造了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社会需求为向导,结合市税务局对县税务局的绩效管理考核和县政府对县税务局的目标管理考核契机,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信息公开发布、受理、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我们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结合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契机,主动向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和县政府信息办沟通汇报,完善了了县局的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并及时向相关栏目权限维护至相关部门。并严格工作和保密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2019年我局共设计举办政务公开培训2次,邀请市局及县政府相关领域专家授课,极大的提高了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共计填写税务信息审查书八项内容。
二是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年初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作为其中一项内容,2019年7月份,邀请了县政府信息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我们解决《条例》内容,县局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参加了培训。同时根据市税务局和县政府要求,加强了《条例》内容的宣传。
三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按照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和县政府信息办考评要求,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按照局领导批示,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 | 85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0 | 209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0 | 85 |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2.1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繁昌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政务公开实效有待加强,现将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是公开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调整较大,给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困难,且各部门信息公开人员变动较快,政策掌握还不够熟悉,对某些事项是否应公开还把握不够准确。
同时,还存在部分公开内容上级税务机关未作出明确部署,导致此类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不够及时。
针对以上不足繁昌县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积极参加市税务局和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能力。认真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税务重点工作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关联紧密的税收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将依照市税务局和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社会关切的各项信息,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加强与上级税务部门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联系对接,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到一个新高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