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税务门户网站(http://anhui.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黄山市税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68号,邮编:245000,电话:0559-235421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黄山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19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主动宣传政策措施,引导预期。
二是推进执行和管理情况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梳理、规范和确认权责事项,形成基础权责清单,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及时公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2019年公开行政处罚27户次,公开行政许可171户次。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设立“高质量发展解读”、“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专题,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
五是稳妥做好财政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设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
三是规范依申请答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接收依申请办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具体需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有针对性的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2019年,黄山市税务局共收到1起政务公开申请,已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了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各级税务机关主要领导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过问政务公开工作,抓好统筹和落实。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社会需求为向导,通过黄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黄山市税务局网站、黄山税务微信公众号,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务系统公开工作。细化信息公开发布、受理、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三是严格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细化、量化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通报网上公开信息发布情况,提醒、督促、检查各单位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四是推进“五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健全公开属性确认制度,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受理渠道,加强流程监管督查,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按照局领导批示,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用好老阵地。继续规范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依托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切实落实领导值班制,值班领导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设立纳税服务值班岗,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和快速响应机制,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将问题信息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促进其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巩固主阵地。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要求,推进黄山市税务局外网和黄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规范化管理工作,继续强化其作为推行政务公开平台的作用。
三是用好新阵地。加强“黄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建设,打造具有徽州特色的新媒体平台。通过图解、动漫、视频等更为生动的形式,拓宽政务公开受众范围。将重要税收政策及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及时对外发布。此外,将持续完善“黄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查询、咨询互动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在线涉税查询、政策咨询、网上办税等掌上服务,有效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
(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一是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指南。
二是加强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一方面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新《条例》及其解读,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有重点、有步骤的开展新《条例》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的认同度、知晓度和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贯彻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 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17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0 | 27 |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8.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黄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配套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政务公开实效有待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的指导和督促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对照上述问题,2020年黄山市税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科室领导的主管责任,将政务服务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加强新媒体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持续完善办税、查询、咨询互动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在线涉税查询、政策咨询、网上办税等掌上服务,提升黄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三是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持之以恒抓机关、带系统、强基础,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2020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增强网站咨询、检索、下载等功能,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能,做到稳中求进,好中求精,努力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全市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