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
发布时间 : 2019-09-26  10 : 10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事项名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
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可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优惠。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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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免填单
结果样本0次四级
办理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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