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门所属监狱等房产免征房产税
发布时间 : 2019-09-24  15 : 27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事项名称司法部门所属监狱等房产免征房产税
申请条件

1、对少年犯管教所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对劳改工厂、劳改农场等单位,凡作为管教或生活用房产,均免征房产税;凡作为生产经营用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3、对监狱的房产,若主要用于关押犯人,只有极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的,可从宽掌握,免征房产税。但对设在监狱外部的门市部、营业部等生产经营用房产,应征收房产税,对生产规模较大的监狱,可以比照第二条办理。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情况确定。 

办理方式通办范围结果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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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留存备查
司法系统所属监狱等房产的证明材料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房屋产权证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免填单
结果样本0次四级
办理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87)财税地字第0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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