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
发布时间 : 2019-09-24  17 : 12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事项名称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
申请条件自2018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符合车辆购置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向车辆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的同时,享受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
办理方式通办范围结果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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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免填单
结果样本1次二级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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