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发布时间 : 2019-09-24  14 : 44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事项名称                       利用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申请条件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1.生产原料中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
    2.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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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免填单
结果样本0次四级
办理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1〕4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5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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