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淮北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制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杜集区税务局以法治思想为统领,强化法治教育宣传,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执法监督,积极打造“一流”的杜集税务。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积极开展工作,现就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等税收政策,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深刻领会省局、市局组织收入工作精神,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明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的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等行为。不折不扣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事项等,开展政策宣传、集中培训、业务大辅导等活动,收到显著效果。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规范税收执法,提高征管效率,加强纳税遵从,减少税款流失。
2.提升税收收入质量。区局高度重视对煤炭、装备制造、建材等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收入分析和监控,着力做好重点税源企业网上直报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通过采取点对点培训、疑点数据网上提醒、难点数据提前预警、建立平台企业互助等方式,确保数据质量再上新台阶。通过收入预测、重点税源网上直报、季度收入分析等工作,强化重点税源企业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实现税收收入量增质优。
3.提高收入预测准确率。虽然区局组织收入占全市收入比重小,但重点税源企业户数多,特别是新增行业点多面散,收入预测难度大。区局收入核算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新增税源以及风险监控处理过程中可能入库的税源;加强和杜集区财政、招商、规划等部门联系,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经营情况及新开工项目对税源的影响。同时对中小企业按同期入库情况综合分析,找出规律,使预测分析更加合理。全年收入预测准确率在全局名列前茅。
4.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税收政策工作规范化机制建设,建立税收政策执行的过错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税政策和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年没有新设行政许可项目,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保障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提高管理质效,降低了税收风险。
6.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主动落实好省局、市局按照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相关安排开展权责清单制度推行工作。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区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将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学习培训,针对新修订的内容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中多发易发问题开展重点培训。2018年度区局制定印发的文件,均不属于规范性文件,通过认真清理,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向淮北市税务局报送书面清理报告。
2.强化涉税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大涉税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合理性审查力度,区局认真组织开展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提高政策和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制度,积极引导税务行政相对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实施有效监督。
3.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淮北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区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并根据国务院部署及省、市局工作要求,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健全和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2018年前后四次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对税收政策合规性评估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区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和税收政策合规性评估文件,并上报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等。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区局先后印发了《淮北市杜集区税务局行政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杜集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组织绩效管理考评规则》等制度,建立了行政会议制度、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纳税评估评审制度、案件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公示。
2.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杜集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并按规定严格执行,积极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确立了区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是区局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之前,都纳入到合法性审查。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经会议集体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都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统一部署,优化区局征管职责,提高编制使用效益,重点是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充分挖掘现有编制潜力。对已经下达的编制,切实分配好、使用好,实现人力资源尽量向征管一线和税收业务部门倾斜。
2.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区局能够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积极推行数字人事,将数字人事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构建科学规范、有效实用的税务干部考核管理新机制。
3.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征管法》、《行政处罚法》、《安徽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税务行政处罚,推动区局税务行政处罚的公正。健全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制定了《淮北市杜集区税务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对区局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税收执法决定进行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既保护了纳税人的权益,又规避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风险。
3.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局、市局统一部署,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至2020年建成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统一规范高效的电子税务局。落实安徽省税务系统“互联网+税务”工作实施意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立高效运维管理体系。深入推进信息管税,依法建立健全区局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加强数据管理,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评工作。
4.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推进说理从“执法文书”说理向“执法全过程”说理转变,向纳税人说明执法理由,说清涉税事理,说透执法依据,维护纳税人陈述申辩权和法律救济权。对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欠税管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等严格实施公示制度,及时通过税务网站发布,并在区局公告栏予以张贴公布。建立和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按要求编写和上报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探索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调解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和实施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纳入了绩效考核,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查找和梳理风险点,依靠科技手段把制度要求嵌入人事管理系统,做到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实现廉洁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按照“一个平台、六个系统、两级部署、分级使用”的模式,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分解到岗、责任到人,目前区局内控工作开展顺利。坚持筑牢制度、流程、信息、监督防线,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内控体系。对税务廉洁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进行执法督察,杜绝隐患。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区局党委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有效落实,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2018年度组织11名股室负责人对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职述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区局建立了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监督渠道畅通,设立公开举报电话0561-2329591(纪检组),对外行政公开电话0561-2329899(办公室),方便群众(纳税人)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制定印发了《杜集区税务局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网络舆情检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制化。
4.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2018年,区局聘请了14名特邀监察员(人大、政协、政府、纳税人、社会人员)对税收执法工作进行外部监督,给区局税收执法工作提出了许多合理化的建议,促进了区局税收执法工作的开展。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强化舆情监测、分析、引导、调查核实、会商应对等工作任务,形成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的立体化涉税舆情应对机制。不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听取对区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与地方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全方位监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建立涉税纠纷预警机制,收集、分析和归纳纠纷信息,及时研判纠纷隐患,制定纠纷应对措施。为确保纳税人权益得到保护,保障纳税人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的行使,区局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注重程序合法,提高服务意识,帮助企业解决税收政策问题,充分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尊重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等问题。向纳税人讲事实,摆道理,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建立涉税纠纷预警机制,收集、分析和归纳纠纷信息,及时研判纠纷隐患,制定纠纷应对措施,有效的化解矛盾,降低执法风险。
2.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好税务行政复议在处理涉税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协作机制,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行政复议部门协作、问题回应、复议诉讼衔接机制。2018年度,区局税收政策落实有力,执法过程公正规范,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应诉事项。
3.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区局认真执行《安徽省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有效解决税收争议。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4.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对部分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对市局纳税服务科转办的纳税人投诉事项,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直接向纳税人反馈处理结果,得到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有效维护了税企关系,平息纳税人不满情绪。2018年度,在区局全体税干的共同努力下,未发生纳税投诉事项。
5.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信访权利,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丰富信访诉求表达形式,积极利用政府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探索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严格落实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程序,强化信访登记管理,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不属于信访事项,及时告知信访人向有权部门提出。建立了突发紧急事件台账,确保信访渠道和信访秩序的畅通,对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逐条建立台帐并及时答复,做到依法、准确、实事求是。区局2018年度纳税服务零举报、零信访。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推进行政权责清单、行政许可项目、财政资金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了及时公布法律法规,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和适宜公开的税收统计数据、干部任免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有效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和税务行政许可公开,严格遵循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决策部署,在市局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权责事项的梳理、清理规范和审核确认工作,初步形成权责清单,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同步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受理、办理进展等事项公开,规范税务行政许可信息,提高税务行政许可办理透明度。
3.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区局门户网站建设,按要求设置相应栏目,及时维护更新有关信息。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本级概况等信息内容,公开班子成员的人事信息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姓名信息。做好对外联系电话公开,及时公开纳税咨询、投诉及回应处理情况。利用部门网站,及时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务事项,让群众知晓,方便群众监督方便纳税人查询。通过办税服务QQ群、微信交流群等方式,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2018年,我局在各种渠道共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53条,及时回应纳税人各类咨询近1300余条。全面公开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国税干部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有效杜绝“吃、拿、卡、报”等不廉行为。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杜集区税务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坚持日常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2018年度共集中学法4次并把学法情况发布会议纪要,把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区局把宪法、税收法律作为区局工作人员日常学习的必修课程。坚持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测试,做到学以致用。积极探索运用以案说法方式提高学法热情,提升集中学法的效果。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区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税收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区局网站、校园、社区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5.促进税收社会共治。主动参与地方政府法制创建活动,依托地方政府的支持,强化了协税护税制度建设,努力提升综合治税水平,推动建立健全了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税务部门与涉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条,促进涉税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在整治“红顶中介”活动中,没有发现区局税务人员参加“红顶中介”。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国税机关法制机构。根据区局“三定方案”规定,法制机构编制5人,目前已经无法满足已界定的法制工作需要,区局党委已多方面寻求人员支持,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已向市局反映区局急需的法制人员数量及专业类型,来保证法治工作顺利进行。
2.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区局按照规定对持有省局颁发的税务检查证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区局所有税收执法人员均具有税收执法资格,需要进户执法的人员均取得《税务检查证》。结合数字人事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3.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助市局做好税收法治人才培养,认真配合做好高端人才和相关骨干人才的培养。
4.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区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文件部署和实施步骤安排,目前正在市局的指导下,稳步推进、逐步完成区局人员担任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和外聘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协助税务机关做好重大税收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审查,重大项目谈判,合同审核及税收行政争议解决,税收执法风险评估,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区局按照要求建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通过集体审议重大问题,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以完善的工作机制做好依法治税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2018年度区局召开了5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议题23项。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
3.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改进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提高法治指标所占比重。
4.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述党建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述党建工作,积极倡导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
二、创新工作经验及做法
(一)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引领作用。以《纲要》和《规划》为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引领作用,确保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全年通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部署23项法治重点工作,使区局法治税务工作更加顺利开展,成效显著,2018年区局在市局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一人被安徽省政府评为“安徽政务服务系统”先进个人。
(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走在全局前列。出口退税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严把分类“评定关”“审核关”,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设备,在对出口退税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工作中,利用执法记录仪对纳税人生产的全过程、原材料、产成品以及税务人员巡查工作状况进行录像、照相并完整地保留影像资料,在退税审核时关联纳税人的产品、规模,作出理性判断。在市局组织的执法督查工作中,受到督察组的好评。
三、当前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依法治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思维不强,运用法治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办法不多,税收法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法律专业人才配备不足,法规部门自身力量薄弱,人少事多与法治工作要求不适应。干部队伍整体法治素养不高,精通税收与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稀缺,同依法治税的高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政务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主动和自觉的进行信息公开,或信息更新的频率较慢。
(三)税源管理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杜集区国税局管理企业1787户,个体工商户5836户,现有管理人员13人,日常税源管理人员事务性工作繁重,对接科室较多,平时需要报送的报告和报表应接不暇,往往疲于应付,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管理,人少事多与法治工作要求不适应。
四、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化征管改革,防范执法风险
一是进一步深化分类管理。在房地产、建安和金融保险业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打造一般纳税人分行业管理、小规模企业和个体户分类别管理的团队。
二是深化应用诚信办税系统。积极探索在农产品收购、煤炭、纺织等高危行业、规范不良中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强非正常户的管理,及时把非正常户所涉及到的法人、财务人员、购票人员的信用降到最低,有效防范“非正常户”。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大力推行执法项目公开化、执法结果透明化、执法监督日常化。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多方式、多渠道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纳税信用A级企业名单公示、非正常户公示等各项制度。
二是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要做到执法环节清晰、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责任明确。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执法人员下户核查时,需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对重点记录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三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制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从机制上保障执法责任制奖优罚劣精神的贯彻,进一步促使干部职工对照自己的税收执法责任和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一是推行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及其边界,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职责体系。对执法事项进行再梳理、再分类,对执法风险进行归类,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供一线干部职工在执法中预警、预防。
二是认真开展执法自查。由区局法制部门牵头,制定自查方案、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时间和步骤。在执法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详细指出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整改时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此加强执法的日常管理。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区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及各类新兴媒体,把新的税收法律法规、纳税信用信息、税收工作动态等内容确定为公开的重点事项,不断规范公开时限及公开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杜集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