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套路贷”
发布时间 : 2019- 08- 02   14 : 09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所谓“套路贷”,并不是一个新的法律上的罪名,而是一类、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其本质上是一系列以借贷为名,骗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法”“胁迫逼债”“虚假诉讼”等各种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套路贷等非法放贷讨债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欺骗性:“套路贷”这种非法放贷讨债活动首先是具有欺骗性,这不但体现在“套路贷”团伙通过虚假宣传,诱骗被害人上当,从而进入其事先设置的圈套,同时体现在“套路贷”团伙还会运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在产生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作出财产处分行为。

虚假宣传:“套路贷”团伙往往通过宣称快速到账、无需抵押的方式吸引被害人到其“公司”进行借贷,并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实际上,在车贷模式中,所谓的无需抵押,实际上是变相的质押,通过在被害人车辆上按照GPS定位系统,要求被害人将车辆行驶证和汽车备用钥匙存放于“公司”。同样,在房贷模式中,也是欺骗被害人无需抵押,实际上引诱被害人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或者过户手续,并要求被害人将房屋产权证留在“公司”。在裸贷模式中,更是一开始制造了完全不需要抵押的假象,在被害人无法按期归还时,要求被害人拍摄裸照以延长还款期限。

复杂性:“套路贷”这种非法放贷讨债活动的复杂性首先体现在套路繁多,其次体现在民事和刑事法律关系交叉,使司法机关在认定上出现困难。

套路繁多:“套路贷”的行为模式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套路贷”的复杂性,而且在不同的行为模式之中,又存在着不同犯罪嫌疑人的不同分工,形成利益链条,不同犯罪嫌疑人之间通过紧密的配合,采用多种手段,从而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刑民交叉:“套路贷”最重要的复杂性体现在“套路贷”犯罪案件往往民事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交织,犯罪嫌疑人通过制造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并刻意伪造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的形式,一方面欺骗和引诱了被害人,另一方面为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制造难题。

来源:长安皖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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