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布“黑名单”联合惩戒典型案例系列1
发布时间 : 2019- 06- 27   11 : 4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处失信 寸步难行

小张的疑问

浙江省武义县X工具制造公司因涉税违法被列入税收黑名单,没想到却导致关联方Y工贸公司同样受到了制裁。

20181月,武义Y工贸公司接到税务部门暂缓享受安置残疾人退税优惠政策通知,告知因X工具制造公司被拉入税收黑名单,安置残疾人退税优惠政策被限制,不予退税。Y公司会计小张满脸疑惑:X工具制造公司?黑名单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安置一个残疾人,退税限额是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而武义县最低工资标准是1660元。也就是说,Y工贸公司共安置残疾人14人,每月可退税限额92960元,而企业实际入库税额2万余元,本可全额退税。我们公司并没有违法,怎么不给退税了?小张说。

原来,Y工贸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老朱,而老朱的另一家公司——武义X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因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拉入税收黑名单,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老朱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它企业将被直接判定为信用D级,并受到相关措施限制,税务部门依法对Y公司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做出暂缓的决定。

小张不禁提出疑问:两家不同的公司,各自经营,怎么还会被牵连

老朱的小九九

2015年,老朱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李总:我可以提供各种进项发票,先认证后付款。因进项发票获取困难,导致企业实际税负较高,这给公司资金流转带来了难题,老朱就动了歪心思:反正是先认证后付款,不怕被骗。

随后,老朱以钢管为销售货物名称,购买了金额199.76万元,税额33.96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付款16万余元。在付款方式上,老朱也花费了一番心思:先由老朱的朋友陈某代付,分三笔款项打给嘉兴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然后老朱的老婆再用自己的账户将这16万元打给陈某。最后,嘉兴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发票以邮寄的方式寄给老朱。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税务部门核查系统比对显示开票方已将20份专用发票作废,且发票上的销货方与开票方名称不一致,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64月,武义县税务部门对该公司201511日至20151031日涉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发现武义X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与作废发票上的发货方并没有实际业务往来。在查清违法事实后,做出对该公司处以8万元罚款的惩罚,并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系统,推送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惩戒。没抵扣成功,16万就白花了,现在还被查,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老朱说。

黑名单的威慑力

老朱以为缴清了罚款,对企业今后的经营并不会产生影响,但没想到的是公司在被录入黑名单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领取专票分数降为每月限额25份,且领取发票前需先预缴增值税。

不仅如此,在大数据治税及全社会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大环境下,企业涉税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在被拉入税收黑名单后,纳税信用等级会被直接判为D级,受到包括市场准入和金融等9大方面28条惩戒措施限制。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企业信用也直接判为D级,同样也会在社会信用、金融等领域受到限制。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在老朱只想赶紧从黑名单里走出来,踏踏实实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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