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2. 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3. 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4. 强迫卖淫罪
强迫卖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5.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6. 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7.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8.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9. 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