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
事项名称 | 注销中国户籍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 ||||||||
申请条件 |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 | ||||||||
办理方式 | 通办范围 | 结果送达 | |||||||
上门办理 | 网上办理 | 移动办理 | 自助办税服务机 | 同城通办 | 省内通办 | 全国通办 | 窗口送达 | 网上查询 | 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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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否收费 | 到现场次数 | 网上办理深度 | 服务对象 | 免填单 | 年审年检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特别程序 | 数量限制 |
是 | 否 | 0次 | 一级 | 自然人 | 是 | 否 | 否 | 无 | 无 |
申请材料 | 资料名称 | 填报须知 | 必报资料 | 条件报送资料 | 留存备查 | ||||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1.网上办理时在线填报,需上传资料应上传原件的电子件。2.窗口办理时,由税务机关打印出表单由自然人或扣缴义务人签章确认。 | √ | |||||||
![]() | 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 | √ | |||||||
![]() | 取得综合所得的填报 | √ | |||||||
当年分类所得的完税情况 | 取得分类所得的填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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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一处取得经营所得的填报 | √ | |||||||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填报 | √ | ||||||||
![]() | √ | ||||||||
![]() | 需要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 | √ | |||||||
审查标准 |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 | ||||||||
办理时限 | 纳税人办理时限 | 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 |||||||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有效期限 | 依法确定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