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 2019-12-20  09 : 34 来源 : 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纳税人名称委托协议书文书字轨协议签订日期代征税种及附加代征期限起代征期限止协议有效期起协议有效期止委托方税务机关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池州市墩上邮政支局 贵税委〔2019〕120001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池州市梅龙邮政支局 贵税委〔2019〕120002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池州市牛头山邮电所贵税委〔2019〕120003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池州市牌楼邮政支局贵税委〔2019〕120004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池州市棠溪邮政支局 贵税委〔2019〕120005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池州市翠微路邮政支局 贵税委〔2019〕120006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池州市杏村邮政支局 贵税委〔2019〕120007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江路邮政所 贵税委〔2019〕120008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池州市百牙邮政支局贵税委〔2019〕120009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池州市池口邮政支局 贵税委〔2019〕120010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池州市翠微苑邮政支局 贵税委〔2019〕120011号2019-3-1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印花税;2019-3-12022-3-12019-3-12022-3-1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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