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12-19  16 : 59 来源 : 安庆宜秀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5568880962)与安徽龙山丽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9513日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宜秀税 2019 120003 号),现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委托安徽龙山丽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征宜秀区局管理范围内自然人零散税收,协议有效期:2019513日至20201231日。

安徽龙山丽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信用代码:安徽龙山丽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丽娜,联系电话:05565030273

代开发票种类: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征税种:

序号

代征税(费)种

税率

1

增值税

3%

2.

个人所得税

依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

城建税

7%

4

教育费附加

3%

5

地方教育附加费

2%

4

水利基金

0.06%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宜秀区税务局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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