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税二稽公告[2019]008号
芜湖鼎丰医药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394498226R):
我局于2019年10月21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芜税二稽通〔2019〕47号),因我局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委托送达均无法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你公司,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事由:收到新的协查函,案件并案处理,需要变更检查所属期间。
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二十二条等规定。
通知内容:根据税务稽查案件查处实际需要,对你公司稽查所属期间由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变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请予依法配合税务检查。
联系人:陈之仙 涂淑芳
联系电话:0553-5845271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