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
发布时间 : 2019-11-26  16 : 30 来源 : 安徽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事项名称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
申请条件符合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向车辆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的同时,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
办理方式通办范围结果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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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资料名称填报须知必报资料条件报送资料留存备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办理时限纳税人办理时限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是否收费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深度免填单
结果样本1次二级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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