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税不缴 受到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 : 2019-10-10  15 : 5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对于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某来说,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经历,大概会是他从商以来最难以忘怀的记忆。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王某的房地产公司是一家设在广西某县的民营企业,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乘着中越边境贸易经济快速发展的东风,凭借着某县“世外桃源”的旅游名片,公司快速发家,获利不少。然而,被利益冲昏头脑的王某却打起偷逃税的小算盘。公司的异常纳税情况很快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2016年5月,南宁税务部门对该公司开展了税务稽查,其违法事实很快水落石出。该公司不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被处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58万多元、罚款71万多元的处理处罚。然而,接到处理处罚决定的王某却对此不以为然。即便多次收到税务机关的催缴通知,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甚至被税务部门限制使用发票,王某仍“两手一摊”,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缴纳税款。

  

为了营造资金困难的假象,王某还颇费了一番心思。在公司被稽查后,他火速将公司经营的部分收入转移到名下的另一家桂林的公司,企图瞒天过海,逃避缴税。然而,王某的行为却逃不过税务稽查人员的火眼金睛。2016年10月下旬,王某迎来了税务稽查人员的约谈。稽查人员告诉王某,倘若继续拒缴税款,王某的房地产公司将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将被直接降为D级,同时推送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但是,王某依旧毫无悔意,心存侥幸,没有按要求缴纳任何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2016年11月下旬,王某的这家公司因为违法情节严重被列入了税收违法“黑名单”。让王某始料不及的是,不久后其名下的桂林公司在竞标桂林市区一块商住地时,被国土部门现场取消竞标资格;2017年1月上旬,王某的房地产公司信息因税收违法“黑名单”反馈到银行征信系统,正在审批的一笔贷款被银行暂时冻结。经过这两件事,痛定思痛后,王某决定无论如何都先把税款缴完,修复失去的宝贵信用。

  

2017年税务部门组织的一次企业座谈会上,王某主动现身说法,悔恨曾经的自己:“削尖脑袋想钻法律的空子,却不料付出更大的代价,还损了声誉、丢了诚信,太不值当了!”


 点评 


本案中,当事人对应缴欠税久拖不缴,对税务机关告知置若罔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联合惩戒一经实施,当事人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受到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本案中除了当事企业自身受到了惩戒,直接责任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同样受到了惩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随着国家诚信建设制度化的不断推进,“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厚。纳税人要增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要算好纳税信用的经济账、社会账,提高税法遵从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