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300MB15079979/2019-01089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9-01-02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 宿税发〔2019〕1号 发布时间 2019-01-07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 2019- 01- 07   09 : 58 来源 : 宿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各县、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治局会议“稳外贸”和国务院加快出口退税工作各项要求,现就进一步支持全市外贸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出口退税政策

(一)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加大对国家新出台的提高出口退税率等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短信平台、纳税人学堂等多种途径,深入解读,帮助企业稳定预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保证政策执行统一性。组建全市统一的出口企业退税服务微信群,指定专人负责微信群的运维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辅导,及时解答企业相关问题,确保所有出口企业知悉相关政策、确保全市政策执行口径统一。

二、加快退税办理进度

(三)优化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根据调整后的管理类别评定标准,对已评定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逐户进行分析清理,符合一类企业评定标准的,应及时通知出口企业提出申请;符合二类企业评定标准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类别调整工作。在2018年全市一、二类企业占比已达到60%的基础之上,2019年底前,达到70%以上。

(四)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对于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结退税手续。一类企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2019年底前力争将退税办结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除特殊情形外,出口退税当期申报办结率应达到90%以上。

(五)积极清理未退税款。市局按月通报全市出口退税办理情况,对超过6个月的未退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逐户分析成因,并拟定处理方案,指定一名局领导跟踪督导,明确完成时限,采取函调、评估、稽查等方式确认问题或排除疑点,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六)推行集体审议制度。推行出口退税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对政策适用不明确、意见不统一、征纳双方存在较大争议等重大事项,提交本级出口退税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委员会,按集体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严禁久拖不决、拖而不办。

三、优化出口退税服务

(七)全面推行无纸化管理。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2018年底前,实现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二类的出口企业无纸化管理全覆盖。加大对三类出口企业的无纸化管理推行力度,2019年5月底前,无纸化管理企业占比应达到90%以上。

(八)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我市兴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其申报退税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鼓励为中小生产企业代办退税。

(九)帮助企业收齐信息。对出口企业反映电子信息缺失的,应利用审核系统数据补发功能及时进行补发操作;补发提示无数据的,应协助企业联系电子口岸重新发送。因企业变更海关代码等原因造成电子数据出现在未登记企业数据中的,逐级提交至省局处理。

四、建立重点帮扶机制

(十)切实发挥包保责任人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对重点企业、民营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纳税人等重点群体,加强针对性政策宣传辅导,指导出口企业及时收集单证,尽快满足退税申报条件。定期提醒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审核、退库进度及申报退(免)税期限等情况,便于出口企业及时、足额获取出口退税。

(十一)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市局确定全市15户重点联系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结合“四送一服”双千活动等,逐户开展跟踪帮扶工作,并明确1名局领导担任帮扶责任人,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企业,及时与帮扶企业做好对接。全面了解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执行情况,对企业存在的退税问题,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五、防范出口退税风险

(十二)指导企业防控风险。指导出口企业建立健全出口退(免)税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开展出口企业退税业务培训,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及能力,做好出口退税风险防控。

(十三)加强征税退税衔接。按照省局统一税收征管方式要求,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核作为特定管理事项,县区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一个税源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推进征退税管理有效衔接,提高税收管理专业化水平。

(十四)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落实国家四部委打虚打骗专项工作部署,加强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等行为,切实规范税收经济秩序,为守法企业创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

六、积极营造良好环境

(十五)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按照信赖保护、宽严相济原则,既要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要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充分保障纳税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企业涉税诉求,依法合规解决涉税问题。

(十六)依法依规合理行政。积极营造容错纠错、尽职免责环境,保护税务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各级税务机关及其人员要正确理解立法本意、正确适用税收法律,在依法行政或改革创新等履职担当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性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行为,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对税务人员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乱为、懒政怠政等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严肃执纪问责。

 

附件:重点联系企业名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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