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委托代征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 2019- 01- 02   09 : 17 来源 : 无为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无为县税务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协议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协议乙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无为县分公司   法人代表: 刘慰  联系方式:13855363322

纳税人名称委托协议书文书字轨协议签订日期代征税种及附加代征期限起代征期限止协议有效期起协议有效期止委托方税务机关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无为县姚沟支局无税 委 〔2019〕 120009 号2018-12-28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2018-12-292020-12-312018-12-292020-12-31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无为县分公司无税 委 〔2019〕 120008 号2018-12-28印花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2018-12-292020-12-312018-12-292020-12-31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无为县陡沟支局无税 委 〔2019〕 120003 号2018-12-28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2019-11-222020-12-312019-11-222020-12-31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无为县蜀山支局无税 委 〔2019〕 120004 号2018-12-28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2019-11-222020-12-312019-11-222020-12-31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无为县牛埠支局无税 委 〔2019〕 120005 号2018-12-28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019-11-222020-12-312019-11-222020-12-31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无为县严桥支局无税 委 〔2019〕 120006 号2018-12-28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2019-11-222020-12-312019-11-222020-12-31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无为县襄安支局无税 委 〔2019〕 120007 号2018-12-28印花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2019-11-222020-12-312019-11-222020-12-31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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