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安徽受访企业:“黑名单”让我“悬崖勒马”
发布时间 : 2018- 11- 20   09 : 11 来源 : 中国税务报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11-20  B4版

丁伯凌 本报记者 许蒙亚

虽然补缴了几十万元,但是没有登上‘黑名单’,真是万幸!” 看着报纸上公布的5起“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典型案例,与税收“黑名单”擦肩而过的安徽省滁州市某服饰公司负责人心有余悸。

因为隐匿销售收入,滁州市某服饰公司收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追缴少缴税款31.04万元、加收滞纳金13.63万元、罚款31.0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面对铁证,公司负责人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按期补缴。但缴款期限将至,该公司却总以股东矛盾、公司停产、账上无钱等多种理由,拒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滁州市税务局通过外围调查,发现该公司经能人指点,成立了新公司重新开始生产经营,企图金蝉脱壳,逃避处罚。

针对此情况,税务部门立即下达催告书。我们提供最后一次税收诚信补救的机会,否则,只有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等着你。税务人员对拖欠税款不缴的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税务人员告诉该公司负责人,如果成为税收黑名单当事人,纳税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D级,要接受高频次税收检查和纳税评估,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督,在获取贷款和财政补助上也会受到影响。约谈内容让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忐忑不安,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多方筹措资金,最终按时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75.71万元。

 “现在想想,早就应该按时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拖到这么晚还要多缴纳滞纳金,加重公司的资金负担,简直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但万幸的是,税务局及时告诉我们不缴纳税款的后果。否则像报纸上写的那样,公司被列入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那真是损失大了!该公司负责人后悔道。

滁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同志表示,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多方面、多维度制约着失信企业和人员,增大其违法成本。希望违法企业能够吸取教训,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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