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咨询热点问题(十月第三期)
解答: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应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
解答: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 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因此,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解答: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月报按季报送,报送期限为季度终了后15日之内报送本季度三个月的月报。财务会计报表年报按年报送,报送期限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文件依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问题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6号)。
4. 企业因经营需要变更法人,支付给原股东的红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