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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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 | ||
内容 | 我公司为2018年新办贸易企业,2018年度因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转为一般纳税人。截止本月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情形,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转了小规模纳税人?还是说必须是营改增前的企业才可以办理? | ||
办件编号 | JZXX20200501100 | 提交时间 | 2020-05-28 09:49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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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在2020年12月31日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区分是否是营改增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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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答复时间 | 2020-06-01 14:38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