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送达公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缴款)
发布时间 : 2024- 09- 05   10 : 2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张学文:

你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相关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应补税额。因无法通过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予以公告,文书具体内容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pdf 

 

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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