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
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 06- 03   14 : 12 来源 : 蚌埠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新起(纳税人识别号340302XXXXXXXX0049刘来志纳税人识别号340302XXXXXXXX0038 实施税务检查。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者邮寄方式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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