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号
安徽江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721MA8P9HY9X4):
因我局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税务检查通知书》(池税稽检通〔2024〕24号)送达你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二)项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税务文书。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联系人:章磊、吴佳丽,联系电话:0566-2082993)领取上述税务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池税稽检通〔2024〕24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