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税警联合
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发布时间 : 2024- 04- 11   16 : 0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安徽省税务局稽查局下发案源线索,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蒙城县某木业有限公司、蒙城县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蒙城县某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1614份,金额合计1565万元,虚构对外销售业务,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53份,金额合计4288万元。蒙城县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明知蒙城县某木业有限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帮其虚开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该案主犯张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7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5万元。

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维护规范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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