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税务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 2024- 03- 25   11 : 39 来源 : 枞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3月15日上午,枞阳县税务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契机,立足于税收工作职能,开展了一场以“消费无处不在 发票手到‘勤’来”为主题的税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税务干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前来咨询的纳税人与消费者普及日常消费维权中涉及的发票开具等相关税收政策,强调依法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主动索要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市民提出的“商家拒绝给我开发票,我该怎么维权?”“数电票与纸电发票有什么区别?”“电子发票也能申请维权吗?”等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同时将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向纳税人进行宣传,增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纳税人和消费者对发票知识的关注度,帮助公众树立起协税、护税的观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