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2024年3月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 03- 12   15 : 40 来源 : 江北产业集中区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2月29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种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1

91340207726311561W

芜湖大江机械电气有限公司

汪长学

居民身份证

3428231952****1231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沈家巷路镇市容办院内

2024-02-05

2

91340207MA8NCNAK86

芜湖市大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尚子民

居民身份证

3426232000****8796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永定家园12栋106号2楼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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